出口押汇

  出口押汇:

  出口押汇是指出口商发出货物并交来信用证或合同要求的单据后,我行凭所交单据向其提供的短期资金融通,如信用证开证行或托收付款人拒付或到期不偿付,我行对出口商有追索权,用于满足出口商在信用证或托收项下的短期资金融通需求。

  办理流程:

  1. 出口商与我行签订融资协议。
  2. 出口商向我行提交出口单据及押汇申请书。
  3. 我行经审核单据后,将押汇款项扣除利息费用后入出口商账户。
  4. 我行将单据寄往国外银行(信用证项下开证行或指定行或托收代收行)进行索汇。
  5. 国外银行收到单据后提示给信用证开证申请人或托收付款人。
  6. 国外银行到期向我行付款,我行用以归还押汇款项,余额入出口商账户。

  温馨提示:

  1. 您需与我行签定正式的出口押汇合同;
  2. 出具正式的出口押汇申请书;
  3. 信用证项下的押汇申请人应为信用证的受益人,托收项下押汇申请人为出口商;
  4. 限制其他银行议付的信用证无法办理出口押汇;
  5. 申请信用证下出口押汇,应尽量提交单证相符的出口单据;
  6.如果您希望通过出口押汇进行融资,最好避免以下情况:运输单据为非物权单据;未能提交全套物权单据;转让信用证;带有软条款的信用证;单据存在实质不符点。